圖:文化公關組社群小組 / 文:文關組小編
🔶節錄自修印法師《佛子行三十七頌講記》第三十三頌🔶
貪圖利敬互爭執,聞思修業將退失,
故於親友施主家,離貪著是佛子行。
師父開示:身為菩薩行者,若貪圖利益、恭敬,而彼此間互相爭執,將會退失聞、思、修的用功,在修業、修行上的德行等,一定是會退失的。
在佛陀時代,有六群比丘的故事,他們是一群在威儀上比較有問題的比丘——事實上依照大乘經典,他們是菩薩來示現的,故意示現做很多不合威儀的事,以便引生佛陀制戒以教導後人。這六群比丘常常跑到施主家去,所做的都是為個人的利敬。在佛陀時代出家人都要托缽,這六群比丘托缽時會挑施主,哪一家的飲食好,他們就會往那幾家去;哪一家的飲食不好,他們就把那一家跳過,修行是不應該這樣的。所以佛陀就對托缽乞食制定戒律:必須挨家挨戶依次乞討,不可以選擇、跳過。所以我們不要為了得到利養恭敬而爭執,一爭執,就損德了,所以說對施主家,要遠離貪著。
這裡, 師父想起自己年輕時在佛學院讀書的事:
寒暑假時,我偶爾會跟著同學們到寺廟借住一個寒假,或者一個暑假。當中,就曾看到很不好的一幕。就是:在寺廟裡面,有在家女眾來掛單,這些女眾因為沒有學法,年紀也比較大;於是當她遇到一些年輕的出家人,如果是男眾,就把他當作像自己的兒子;如果是女眾,就當她像自己的女兒;如果年齡彼此相近一點,就看成是自己的姊妹。這樣並不是不好,但她們有一種錯誤觀念:她們覺得一個出家人跑到寺廟來修行,在許多方面都好可憐喔——要那麼早起來,吃著粗食淡飯;所有的飯菜都往缽裡面放,看起來就是不好吃的樣子;離鄉背井的來到寺廟,還要接受那麼多的規矩,吃飯要規矩,睡覺要規矩,
到處都是規矩——這種不正確的心態很強,所以如果這個剛出家不久的人跟他一次、兩次、三次訴苦後,這位在家人就對他生起極為可憐的心;然後就說:「出來,出來!我替你安排,弄一個地方給你住。」這個出家人聽了頓時滿心歡喜。這樣一次、兩次以後,師長在教誡他時,他因為有那位居士惡友做靠山,所以也就很不客氣的頂嘴;師兄弟們在糾正他的錯誤時,他也不聽了。為什麼?因為有信徒給他後路——若住不下去,要替他想辦法。就這樣,果然他就離開了。
當時我們都年輕,現在我已經七十幾歲了,對方也是七十幾歲了,他怎麼辦?他如果還在僧團,就可以在僧團中得到學習,得到僧團的照顧。如今他老了,乏人照顧,生活堪憐。所以,我們常常會因不具足正知見,以為自己在行善,其實卻是造了很深的罪過。大家一定要知道這個道理。所以居士護持三寶,若以為出錢護持就是功德,這不一定是對的。必須要具有正知正見如法的護持,讓出家人能安住於道場學習與修行,這樣才是對的。